1.一种铝材加工用料头料尾压扁装置,包括底座,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内腔靠近中心处开设有凹槽,所述凹槽内腔靠近中心处有放置板,所述放置板左右两侧靠近中心处均开设有开槽,两个所述开槽前后两侧内壁靠近中心处均共同活动连接有转轴,两个所述转轴上靠近中心处均固定连接有驱动齿轮,两个所述驱动齿轮远离放置板内腔中心一侧均设有限位板,两个所述限位板远离放置板内腔中心一侧分别与凹槽左右两侧内壁靠近顶部中心处固定连接,两个所述限位板相邻的一侧靠近中心处均固定连接有齿条,且两个所述齿条均与相邻的驱动齿轮之间相啮合,所述底座顶部靠近左右两侧中心处均固定连接有支柱,且两个所述支柱顶端共同固定连接有盖板,两个所述支柱相邻的一侧靠近顶端中心处均活动连接有螺纹杆,且两个所述螺纹杆螺纹攻丝朝向相反,两个所述螺纹杆相邻的一端靠近中心处共同固定连接有连接轴,两个所述螺纹杆上靠近相邻的一端处均套设有螺套,两个所述螺套前后两侧靠近中心处均活动连接有活动板,位于左右两侧的两个所述活动板相邻的一侧靠近底部处均共同活动连接有连接块,且两个所述连接块底部共同固定连接有滑板,所述滑板内腔靠近左右两侧中心处均开设有滑孔,且所述滑板通过两个滑孔与两个支柱活动连接,所述底座底部靠近四角处均固定连接有支腿。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铝材加工用料头料尾压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板底部靠近左右两侧中心处均固定连接有固定轴,两个所述固定轴以滑板内腔中心为对称轴呈左右对称设置,且两个所述固定轴底端共同固定连接有压板。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铝材加工用料头料尾压扁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螺套内腔靠近中心处均开设有螺纹孔,且两个所述螺纹孔内壁均开设有与相邻的螺纹杆相匹配的内螺纹。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铝材加工用料头料尾压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底部内壁靠近左右两侧中心处均固定连接有固定筒,两个所述固定筒上下两端内壁靠近左右两侧中心处均共同固定连接有导向杆,相邻的两个所述导向杆上靠近底端处共同套设有导向板,两个所述导向板顶部靠近中心处均固定连接有顶杆,两个所述固定筒顶端靠近中心处均开设有通孔,两个所述顶杆顶端均贯穿相邻的通孔内腔,并分别与放置板底部靠近左右两侧中心处固定连接。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铝材加工用料头料尾压扁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固定筒底端内壁靠近中心处均固定连接有复位弹簧,两个所述复位弹簧顶端分别与相邻的导向板底部靠近中心处固定连接。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铝材加工用料头料尾压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轴上靠近右端处固定连接有从动锥齿轮,所述从动锥齿轮左侧靠近顶部处有驱动锥齿轮,所述驱动锥齿轮与从动锥齿轮之间相啮合,且所述驱动锥齿轮顶部与盖板底部靠近中心处活动连接。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铝材加工用料头料尾压扁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锥齿轮顶部靠近中心处固定连接有连轴,所述盖板内腔靠近中心处开设有转孔,所述连轴顶端贯穿转孔内腔,并固定连接有转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