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园林施工用林木支护装置,包括对称分布的支撑座(100),其特征在于:两个支撑座(100)相对侧均设置有贯穿设置且对称分布的第一螺栓(101);
两个支撑座(100)顶部均设置有分布均匀的伸缩杆(104),两组伸缩杆(104)伸缩端均设置有对称分布的固定环(105)和支撑环(107),两组固定环(105)底部均与两组支撑环(107)顶部连接,两组固定环(105)和两组支撑环(107)外壁分别设置有贯穿设置的第二螺栓(106)和第三螺栓(108),两组支撑环(107)相对侧均设置有连接管(109),两组连接管(109)内腔设置有T形杆(111),两组连接管(109)左侧均设置有贯穿两组连接管(109)和两组T形杆(111)的第四螺栓(110),所述第四螺栓(110)外壁设置有第一螺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园林施工用林木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支撑座(100)顶部开设有分布均匀的凹槽,两组伸缩杆(104)分别位于凹槽内部且与凹槽内侧壁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园林施工用林木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支撑座(100)相背侧均设置有分布均匀的支撑杆(102),两组支撑杆(102)顶部均设置有贯穿设置的固定钉(103)。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园林施工用林木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两组支撑杆(102)顶部均设置有连接杆(112),上方两组固定环(105)外壁均设置有连杆(113)。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园林施工用林木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两组连接杆(112)顶部均开设有滑槽,两组连杆(113)底部均位于滑槽内腔且与滑槽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一种园林施工用林木支护装置,其特征在于:两组连接杆(112)外壁均设置有贯穿两组连接杆(112)和两组连杆(113)的第五螺栓(114),两组第一螺栓(101)以及两组第五螺栓(114)外壁均设置有第二螺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