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河道治理用拦污栅,包括安装框(1),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框(1)的内部固定安装有格栅板(8),格栅板(8)的正面安装有清理机构(4),安装框(1)的顶部安装有制动机构(6),制动机构(6)与清理机构(4)连接,安装框(1)的两侧均固定安装有侧柱(5),两个侧柱(5)的底部均固定安装有安装板(2),安装板(2)的顶部等角度开设有安装孔(3);清理机构(4)包括位于安装框(1)顶部的横杆(401),横杆(401)的两端分别与两个侧柱(5)固定连接,横杆(401)外侧活动套接有两个滑块(402),两个滑块(402)的底部均与安装框(1)的顶部贴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河道治理用拦污栅,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滑块(402)相互远离的一侧均连接有弹簧(403),两个弹簧(403)均与横杆(401)活动套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河道治理用拦污栅,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框(1)的内侧固定连接有导杆(404),导杆(404)的外侧活动安装有两个安装柱(405),两个安装柱(405)的顶端分别与两个滑块(402)的底部固定连接,两个安装柱(405)的外侧均安装有清理筒(406),清理筒(406)位于安装框(1)的内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河道治理用拦污栅,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框(1)的顶部开设有滑槽(407),两个安装柱(405)均与滑槽(407)卡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河道治理用拦污栅,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动机构(6)包括位于两个侧柱(5)之间的顶杆(601),顶杆(601)位于安装框(1)的上方,顶杆(601)的两侧均固定安装有竖板(607),两个竖板(607)的底部均固定安装有把手(604),两个侧柱(5)的一侧均设有导向槽(7),两个导向槽(7)的内部均固定连接有立柱(602),两个立柱(602)均与顶杆(601)活动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河道治理用拦污栅,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杆(601)的底部两侧均固定安装有底块(608),位于左侧的底块(608)的底部转动连接有左活动杆(603),左活动杆(603)的底部与位于右侧的滑块(402)顶部转动连接,位于右侧的底块(608)的底部转动连接有右活动杆(606),右活动杆(606)的底部与位于左侧的滑块(402)顶部转动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河道治理用拦污栅,其特征在于:所述右活动杆(606)的一侧开设有限位槽(605),限位槽(605)与左活动杆(603)卡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