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工程用施工降尘设备,包括底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上部右侧固定连接有把手(3),所述底座(1)的上表面中部固定连接有安装箱(4),所述安装箱(4)的内部设置有旋转机构(7),所述旋转机构(7)的上部固定连接有水箱(9),所述水箱(9)的上部设置有降尘机构(10);
所述降尘机构(10)包括连接管(1001)、水泵(1002)、出水管(1003)和雾化喷头(1004),所述水泵(1002)的上部设置有出水管(1003),所述出水管(1003)的左端设置有雾化喷头(1004),所述水泵(1002)的右部设置有连接管(100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施工降尘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机构(7)包括电机(701)、转轴(702)、锥齿轮一(703)、锥齿轮二(704)、转杆(705)和转盘(706),所述电机(701)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转轴(702),所述转轴(702)的右端固定连接有锥齿轮一(703),所述锥齿轮一(703)的上部啮合连接有锥齿轮二(704),所述锥齿轮二(704)的上部固定连接有转杆(705),所述转杆(705)的上部固定连接有转盘(706)。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施工降尘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9)固定连接在转盘(706)的上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施工降尘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喷头(1004)下部固定连接有固定杆(8)。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施工降尘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下部四角均固定连接有万向轮(2)。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施工降尘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泵(1002)通过连接管(1001)与水箱(9)相连通。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施工降尘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水箱(9)的前部左侧设置有进水口(6),所述水箱(9)的前部右侧设置有出水口(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