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吸音降噪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可设在电缆沟处的若干组第一吸音板组件以及可设在轨道处的若干组第二吸音板组件,每一所述第一吸音板组件包括多块第一吸音板,各所述第一吸音板沿垂直于车行方向依次水平布置,每一所述第二吸音板组件包括多块第二吸音板,各所述第二吸音板沿垂直于车行方向依次水平布置,且每一所述第二吸音板均位于沿车行方向相邻的两个轨枕之间;所述第一吸音板包括块状板体,所述板体的一相对侧均具有贯通板体上下表面的凹槽。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音降噪系统,其特征在于:于所述凹槽的槽底上向所述板体内凹陷形成缺口。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吸音降噪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缺口位于所述板体的下表面处。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吸音降噪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缺口呈梯形体形状。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音降噪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可设于两道轨道之间的隔音墙。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音降噪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吸音板组件远离轨道的一侧还设有所述第二吸音板。
7.一种高架桥结构,包括轨道以及设于轨道一侧的电缆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如权利要求1‑6任一所述的吸音降噪系统,所述第一吸音板组件设在所述电缆沟处,所述第二吸音板组件设在所述轨道处。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高架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电缆沟包括沿垂直于车行方向依次布设的排水道、电缆槽以及维修走道,所述第一吸音板有三块,三块所述第一吸音板分别为所述排水道、所述电缆槽以及所述维修走道的盖板。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高架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轨道下方具有预留位,所述第二吸音板置于所述预留位中。
10.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高架桥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轨道还具有减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