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风力发电的风力驱动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组水平桨叶机构和与水平桨叶机构连接的第一传动机构;
所述水平桨叶机构包括两个相对设置的水平桨叶组件,所述水平桨叶组件被配置为仅可沿竖直方向运动,在水平方向风力的作用下,所述水平桨叶组件在竖直方向上作上下往复运动;
所述第一传动机构的输入端连接水平桨叶组件,将水平桨叶组件竖直方向上的上下往复运动转化为可驱动发电机转动的转动运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用于风力发电的风力驱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桨叶组件包括沿水平方向设置的水平桨叶和设置于水平桨叶一端的滑动件,所述滑动件与一沿竖直方向设置的固定件之间滑动配合,使滑动件可沿竖直方向在固定件上滑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用于风力发电的风力驱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桨叶与滑动件之间转动连接,使水平桨叶沿其轴线方向转动,所述滑动件上设置有转动限位组件,转动限位组件用于限制水平桨叶的转动范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用于风力发电的风力驱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限位组件包括设置在滑动件上的限位件,所述限位件上设置有限位滑槽,所述水平桨叶上设置有限位杆,所述限位杆伸入设置到限位滑槽内,与限位滑槽之间滑动配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用于风力发电的风力驱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滑槽内在其两端端部分别设置有缓冲件。
6.根据权利要求2至5中任一项所述用于风力发电的风力驱动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传动机构包括第一传动轴和两组曲柄连杆组件;所述曲柄连杆组件一端分别连接到对应的滑动件上,与滑动件之间铰链连接,另一端分别固定连接到第一传动轴上;优选所述第一传动机构还包括与第一传动轴平行设置的第二传动轴、第一齿轮副和第二齿轮副;所述第一传动轴与第二传动轴之间通过第一齿轮副传动连接,所述第二传动轴与发电机的输入轴之间通过第二齿轮副传动连接,所述第二齿轮副包括两个啮合的锥齿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用于风力发电的风力驱动机构,其特征在于,两组曲柄连杆组件中,当其中一组曲柄连杆组件运动到死点位置时,另一组曲柄连杆机构不在其运动的死点位置。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用于风力发电的风力驱动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两组水平桨叶机构和分别与对应水平桨叶机构连接的两组第一传动机构;
两组第一传动机构的输出端分别连接到第一行星轮系,所述第一行星轮系包括啮合连接的第一齿圈、第一太阳轮和第一行星轮,其中一个第一传动机构的输出端连接第一太阳轮,另一个第一传动机构的输出端通过第三齿轮副连接第一齿圈,所述第一行星轮的输出端为发电机提供转动动力。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用于风力发电的风力驱动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所述壳体罩设在水平桨叶机构和第一传动机构外,所述固定件固定设置在壳体内。
10.风力发电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风力驱动机构,所述风力驱动机构驱动发电机转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