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石油管道检漏装置,包括箱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的左右两侧均固定有安装板(5),左侧所述安装板(5)的内部设有安装机构(2),所述箱体(1)的内部设有排油机构(4),所述箱体(1)的上方设有两个石油管道本体(7),两个所述石油管道本体(7)相对的一侧均固定有连接法兰(3),所述箱体(1)的下表面通过螺栓固定有密封盖(8),所述密封盖(8)的下表面固定有石油管道压力传感器(9),两个所述安装板(5)的上表面均开设有固定槽(10);
所述安装机构(2)包括通过轴承转动连接在左侧安装板(5)正反两侧的连接杆(201),两个所述连接杆(201)相对的一侧均固定有螺杆(202),两个所述螺杆(202)的外侧均螺纹连接有活动套(203),两个所述活动套(203)相对的一侧均固定有连接板(204),两个所述连接板(204)相对的一侧均固定有夹板(205),两个所述连接板(204)相背的一侧均垂直固定有两个伸缩杆(206),两个所述连接杆(201)相背的一侧均固定有把手(20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石油管道检漏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安装板(5)的正面均固定有报警器(6),两个所述连接法兰(3)相对的一侧均固定有密封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石油管道检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1)的上表面开设有漏槽,所述漏槽内腔的左右两侧壁之间固定有漏斗,所述箱体(1)的下表面开设有排油口。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石油管道检漏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螺杆(202)分别通过轴承转动连接在固定槽(10)内腔的前后两侧壁,两个所述夹板(205)相对的一侧均固定有橡胶垫。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石油管道检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机构(2)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安装机构(2)以箱体(1)的中轴线为对称线左右互相对称分布。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石油管道检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油机构(4)包括分别固定在左右两侧安装板(5)相背一侧的两个弹簧(401),两个所述弹簧(401)相背的一侧均固定有移动板(402),两个所述移动板(402)相对的一侧均固定有移动杆(403),两个所述移动杆(403)分别贯穿两个安装板(5)相背的一侧与箱体(1)的左右两侧并延伸至箱体(1)的内部且分别固定有两个连杆(404),两个所述连杆(404)相对的一侧均固定有刮板(405)。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石油管道检漏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刮板(405)均密封活动贴合在箱体(1)内腔的顶壁和底壁之间,两个所述弹簧(401)分别套装在两个移动杆(403)的外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