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石料粉碎装置,包括承重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承重板(1)的底部固定安装有两个支撑板(2),所述承重板(1)的顶部固定安装有固定板(3),所述固定板(3)的顶部固定安装有驱动机构(4),所述承重板(1)的内部固定安装有保护箱(5),所述保护箱(5)的内部固定安装有粉碎箱(6),所述保护箱(5)的内部活动安装有转杆(7),所述转杆(7)的外表面固定安装有筛筒(8),所述转杆(7)的右侧固定安装有第一转轮(9),所述第一转轮(9)的外表面套接有第一传动带(10),所述保护箱(5)的顶部固定安装有下料箱(11),所述保护箱(5)的底部固定安装有出料箱(12);
所述驱动机构(4)包括电机(401),所述电机(401)的输出轴固定连接有第一转轴(402),所述第一转轴(402)的外表面固定安装有第一破碎轮(403),所述第一转轴(402)的外表面固定安装有第二转轮(404),所述第二转轮(404)的外表面套接有第二传动带(405),所述第二转轮(404)通过第二传动带(405)传动连接有第三转轮(406),所述第三转轮(406)的内部固定安装有第二转轴(407),所述第二转轴(407)的外表面固定安装有第二破碎轮(40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石料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破碎轮(403)和第二破碎轮(408)均位于粉碎箱(6)内部,且第一破碎轮(403)和第二破碎轮(408)的外表面均设置有破碎齿板,第一破碎轮(403)和第二破碎轮(408)相互啮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石料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转轮(404)通过第一传动带(10)传动连接于第一转轮(9),且筛筒(8)位于粉碎箱(6)的下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石料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承重板(1)的内部开设有与保护箱(5)相适配的固定孔,且出料箱(12)延伸至承重板(1)的下方。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石料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箱(5)和粉碎箱(6)的左侧壁均设置有与转杆(7)和第一转轴(402)以及第二转轴(407)的左端相适配的旋转座,且转杆(7)和第一转轴(402)以及第二转轴(407)的右端均延伸至保护箱(5)的右侧。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石料粉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3)为T型板,且出料箱(12)位于两个支撑板(2)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