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便携式激光手电筒,包括手电筒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手电筒本体(1)的外壁上设有固定机构(2);
所述固定机构(2)包括固定安装在手电筒本体(1)外周壁上的固定块(201),所述固定块(201)的左右两侧外壁上均固定安装有滑杆(202),两个所述滑杆(202)相背的一侧固定安装有限位块(203),所述滑杆(202)的外周壁上滑动连接有移动杆(204),两个所述移动杆(204)相对一侧外壁上固定安装有橡胶块(205),两个所述移动杆(204)内部螺纹连接有限位杆(206),所述限位杆(206)的右侧外壁上固定安装有转动块(207),所述限位杆(206)的外周壁上螺纹连接有螺母(20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激光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杆(206)的外周壁上开设有数量为两个的螺纹槽,两个所述螺纹槽相加的长度为限位杆(206)长度的三分之一。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激光手电筒,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移动杆(204)和两个橡胶块(205)的内壁上均开设有螺纹孔,所述螺纹孔的大小与限位杆(206)外周壁上开设的螺纹槽大小相适配。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激光手电筒,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橡胶块(205)相背一侧之间的最大距离小于限位杆(206)的长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激光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杆(204)的内部开设有滑孔,所述滑孔的大小与滑杆(202)的大小相适配。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便携式激光手电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杆(204)的宽度与橡胶块(205)的宽度相同且移动杆(204)的宽度不会大于三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