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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2022227334468
申请人: 扬州市多源鞋业有限公司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
专利状态:已下证
更新日期:2024-10-09
缴费截止日期: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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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权利要求书:

1.一种一次性拖鞋用生产设备,包括加工台(1),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工台(1)顶端的中间位置设置有冲剪下模(2),冲剪下模(2)的中间位置开设有冲剪孔(3),加工台(1)的顶端设置有支撑架(4),支撑架(4)的底端设置有冲剪烫压机构(5)和限位压紧组件(6),冲剪烫压机构(5)由液压伸缩杆(7)、支撑盘(8)、冲剪上模(9)、若干连接臂(10)和烫压组件(11)构成,液压伸缩杆(7)固定连接于支撑架(4)的底端并穿插于支撑架(4),支撑盘(8)固定连接于液压伸缩杆(7)的底端,冲剪上模(9)通过连接臂(10)与支撑盘(8)固定连接,烫压组件(11)固定连接于支撑盘(8)底端的中间位置并穿插于冲剪上模(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一次性拖鞋用生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烫压组件(11)由电动伸缩杆一(12)、压盘(13)和烫压板(14)构成,电动伸缩杆一(12)固定连接于支撑盘(8)的底端,压盘(13)固定连接于电动伸缩杆一(12)的底端,烫压板(14)固定连接于压盘(13)的底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一次性拖鞋用生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盘(8)底端的中间位置固定设置有与电动伸缩杆一(12)连接的连接套(15)。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一次性拖鞋用生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冲剪上模(9)的中间位置开设有与压盘(13)和烫压板(14)相匹配的通孔(16)。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一次性拖鞋用生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压紧组件(6)由若干电动伸缩杆二(17)和限位压框(18)构成,电动伸缩杆二(17)固定连接于支撑架(4)的底端,限位压框(18)固定连接于电动伸缩杆二(17)的底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一次性拖鞋用生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工台(1)的内部开设有与冲剪孔(3)连通的出料通槽(19)。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一次性拖鞋用生产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工台(1)的一侧设置有与出料通槽(19)相匹配的电动推料伸缩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