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食品安全生产用的监控装置,包括吊座(1)和多个监控摄像头本体(3),其特征在于:用以固定在生产车间顶面的所述吊座(1)水平设置,所述吊座(1)的四周中部均设置有快拆组件(2);
所述监控摄像头本体(3)与所述快拆组件(2)数量对应且位于对应所述快拆组件(2)的下方,所述监控摄像头本体(3)的顶部均竖向固定有连杆(301),所述连杆(301)均与对应的所述快拆组件(2)的底部固定相连,且所述监控摄像头本体(3)均通过对应的所述快拆组件(2)与所述吊座(1)可拆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食品安全生产用的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吊座(1)的顶面四角均竖向固定有吊杆(103),且所述吊杆(103)的顶端均水平固定有顶座(10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一种食品安全生产用的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顶座(101)的周围均竖向开设有多个连接孔(102)。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一种食品安全生产用的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摄像头本体(3)和所述快拆组件(2)的数量均为四个且周向均布,且所述监控摄像头本体(3)均朝外。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一种食品安全生产用的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吊座(1)的中部竖向开设有减重开口(104)。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一种食品安全生产用的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吊座(1)为四个边角均倒圆角的正方形板。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意一项所述一种食品安全生产用的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快拆组件(2)均包括固定套(208)和配合槽(204),所述固定套(208)均同轴固定在对应所述连杆(301)的顶部外围,所述固定套(208)的顶端均水平固定有配合座(203),且所述配合座(203)的顶面中部均沿竖向开设有限位孔(207),所述吊座(1)的四周中部均自外向内开设有配合槽(204),且所述配合槽(204)的底面均敞开,所述配合槽(204)与所述配合座(203)一一对应且水平滑动配合,所述吊座(1)的顶面在所述配合槽(204)对应的位置均沿竖向开设有安装孔(206),所述安装孔(206)分别与对应的所述配合槽(204)垂直连通,且所述安装孔(206)分别与对应的所述限位孔(207)竖向同轴对照,所述安装孔(206)均沿竖向同轴滑动配合有限位杆(205),且所述限位杆(205)的底端分别与对应的所述限位孔(207)竖向滑动配合,所述限位杆(205)的顶端均伸出所述吊座(1)的顶面且同轴固定有手柄(201),所述限位杆(205)位于对应的所述手柄(201)和所述吊座(1)顶面之间的部分均同轴间隙配合有弹簧(202),且所述弹簧(202)两端分别与对应的所述手柄(201)和所述吊座(1)顶面固定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一种食品安全生产用的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套(208)与所述连杆(301)通过螺纹配合的方式同轴固定,且所述连杆(301)的顶端与所述固定套(208)的内顶端贴合接触。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一种食品安全生产用的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合槽(204)为燕尾型槽或工字槽的一种。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一种食品安全生产用的监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合槽(204)在水平向上均为盲槽并自外向内开设,且所述配合座(203)的内端均以贴合接触的方式抵住对应所述配合槽(204)的内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