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艺品加工用的缝纫机,包括:工作台;
缝纫机本体,固设于所述工作台上;
其特征在于:
所述工艺品加工用的缝纫机还包括:旋转板,可转动的设于所述工作台上;
照明装置,固设于所述旋转板上;
限位组件,用于所述旋转板在旋转方向上被限位;
其中,所述旋转板在工作台上旋转180°,以使照明装置位于工作台上方或照明装置位于工作台下方两种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艺品加工用的缝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表面形成有缺口,所述缺口的侧壁上开设有旋转槽;
所述旋转板的侧壁上固设旋转杆,所述旋转杆插入所述旋转槽;以使旋转板绕所述旋转槽的圆周方向转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艺品加工用的缝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转板的厚度与所述工作台的厚度一样;
其中,所述旋转板的旋转轴线位于旋转板厚度的1/2处,以使所述旋转板旋转后旋转板的表面能与所述工作台的表面平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艺品加工用的缝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组件包括:
两个限位环,分别固设于所述旋转板侧壁的两端;
限位杆,可滑动的设于所述工作台的侧壁上;限位杆插入所述限位环,以使旋转板旋转后照明装置位于工作台上方被限位或照明装置位于工作台下方时被限位。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工艺品加工用的缝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作台侧壁设有滑槽,所述滑槽向靠近所述旋转板的方向延伸部分;
所述限位杆部分凸起并插入所述滑槽内,以使限位杆沿所述滑槽的延伸方向滑动并部分插入所述限位环内。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艺品加工用的缝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包括:
底座,固设于所述旋转板的表面;
第一连杆,所述第一连杆的一端与所述底座转动连接;
第二连杆,与所述第一连杆远离底座的一端转动连接;
滑杆,可滑动的设于所述第二连杆远离第一连杆的一端;
照明件,设于滑杆远离第二连杆的一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工艺品加工用的缝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设有旋转块,所述旋转块可转动的设于底座上;
所述旋转块的端部形成第一通槽,所述通槽内壁上开设有第一旋转孔;
所述第一连杆一端插入所述通槽并部分插入所述第一旋转孔,以使所述第一连杆沿第一旋转孔的圆周方向转动。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工艺品加工用的缝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连杆远离所述底座的一端设有第二通槽,所述第二通槽内壁开设第二旋转孔,第二连杆一端部分插入所述第二通槽并插入所述第二旋转孔,以使第二连杆沿第二旋转孔的圆周方向转动。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工艺品加工用的缝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连杆远离所述第一连杆的一端设有导向槽;
所述滑杆插入所述导向槽内。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工艺品加工用的缝纫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件由灯罩和LED灯组成;
所述灯罩部分凸起并插入所述第二连杆的一端,以使灯罩可转动的设于第二连杆的一端;
其中,LED灯安装于灯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