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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2022220910156
申请人: 湖北省汉楚澳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
专利状态:已下证
专利领域: 救生;消防
更新日期:2024-09-12
缴费截止日期: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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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权利要求书:

1.一种移动式泡沫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泡沫罐(1)以及水平设置于所述泡沫罐(1)侧部的支撑筒(2),所述支撑筒(2)内水平转动设置有支撑杆(3),所述支撑杆(3)位于所述支撑筒(2)外的端部设置有水龙带挂框(4),转动所述水龙带挂框(4)可使所述水龙带挂框(4)的开口朝上或朝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移动式泡沫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龙带挂框(4)包括有纵截面为U字形的固定部(4a)以及两个相向设置的活动部(4b),所述活动部(4b)呈圆弧形,且所述活动部(4b)的外侧与所述固定部(4a)的内壁铰接,所述固定部(4a)包括有第一状态和第二状态;

当所述固定部(4a)处于所述第一状态时,所述固定部(4a)的纵截面开口向上,两个所述活动部(4b)顶部之间的距离为第一距离,底部之间的距离为第二距离;

当所述固定部(4a)处于所述第二状态时,所述固定部(4a)的纵截面开口向下,两个所述活动部(4b)顶部之间的距离为第三距离,底部之间的距离为第四距离,其中所述第四距离大于所述第一距离,所述第三距离小于所述第二距离。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移动式泡沫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4a)上设置有两个弹性件(5),两个所述弹性件(5)远离所述固定部(4a)的一端分别连接于两个所述活动部(4b)的外侧,当所述固定部(4a)处于所述第一状态时,所述活动部(4b)与所述固定部(4a)的铰接处、所述弹性件(5)与所述活动部(4b)的连接处、所述活动部(4b)的底部以及所述弹性件(5)与所述固定部(4a)的连接处的高度依次降低,且所述弹性件(5)处于压缩状态。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移动式泡沫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部(4b)的底部竖直设置有终止部(6),所述固定部(4a)的底部设置有限位部(7),所述终止部(6)的外侧抵触于所述限位部(7)。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一种移动式泡沫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部(4b)顶部的外侧水平设置有长条形操作部(8),所述操作部(8)的两端与所述活动部(4b)的两侧相齐平,所述操作部(8)的纵截面呈C字形,且所述C字形的开口朝向所述活动部(4b)的外侧。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移动式泡沫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筒(2)的外壁上设置有C字形的限位轨(9),水平贯穿所述限位轨(9)开设有C字形的限位槽(10),所述固定部(4a)的侧部设置有限位柱(11),所述限位柱(11)活动位于所述限位槽(10)内,所述限位槽(10)的弧度为π;

当所述固定部(4a)处于所述第一状态时,所述限位柱(11)抵触于所述限位槽(10)的底部;

当所述固定部(4a)处于所述第二状态时,所述限位柱(11)抵触于所述限位槽(10)的顶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移动式泡沫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轨(9)的下侧设置有呈空筒状的限位筒(12),所述限位筒(12)内活动设置有限位簧(13),所述限位簧(13)的顶部设置有限位珠(14),所述限位柱(11)可驱动所述限位珠(14)进入所述限位筒(12)内,当所述限位柱(11)的一侧抵触于所述限位槽(10)的底部时,所述限位珠(14)抵触于所述限位柱(11)的另一侧,且所述限位簧(13)处于原长或压缩状态,所述限位珠(14)的底部位于所述限位筒(12)内。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移动式泡沫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部(4a)的侧部设置有操作柄(15),所述操作柄(15)的运动轨迹所在的平面与所述支撑杆(3)的轴心所在的直线相垂直。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移动式泡沫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部(4b)的外壁上水平设置有铰接筒(16),所述固定部(4a)的内壁上水平设置有铰接杆(17),所述铰接筒(16)活动套接于所述铰接杆(17)。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移动式泡沫灭火装置,其特征在于,贯穿所述水龙带挂框(4)开设有若干个落液孔(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