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板材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撑板(1);
支撑架(3),固定连接在支撑板(1)的顶部;
移动机构(4),设置在支撑架(3)上;
移动机构(4)包括:
固定板(401),固定连接在支撑架(3)的顶部;
电动伸缩杆一(402),固定连接在固定板(401)的右侧;
连接杆(403),固定连接在电动伸缩杆一(402)的输出端;
滑孔(404),开设在支撑架(3)的顶部;
L型板(405),固定连接在连接杆(403)的底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板材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机构(4)还包括:限位杆(406),固定连接在支撑架(3)上;
圆孔(407),开设在连接杆(403)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板材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杆(406)穿过圆孔(407)与圆孔(407)滑动连接,所述连接杆(403)穿过滑孔(404)与滑孔(404)滑动连接,所述支撑架(3)的形状为U型,所述L型板(405)上固定安装有驱动电机(5),所述驱动电机(5)的输出端固定连接有连轴杆(6),所述连轴杆(6)的前端固定连接有刀盘(7),所述支撑板(1)上开设有矩形孔(8)。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板材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刀盘(7)的底部位于矩形孔(8)的内部,且刀盘(7)的厚度小于矩形孔(8)的宽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板材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压紧机构(9),所述压紧机构(9)包括:安装板(901),固定连接在支撑架(3)的背面;
电动伸缩杆二(902),固定安装在安装板(901)的底部;
压板(903),固定连接在电动伸缩杆二(902)的输出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施工用板材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四个支撑腿(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