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工程用建筑材料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切割箱(1);
限位机构(2),设置在切割箱(1)的内部;
切割装置(4),设置在切割箱(1)的内部;
限位机构(2),包括:
凹槽(201),开设在切割箱(1)的内部底壁上;
双向螺杆(202),通过轴承转动连接设置在凹槽(201)的内部;
第一连接块(203),螺纹连接在双向螺杆(202)的杆体左端;
第一限位板(204),固定安装在第一连接块(203)的上表面;
第二连接块(206),螺纹连接在双向螺杆(202)的杆体右端;
第二限位板(205),固定安装在第二连接块(206)的上表面;
转轴(207),固定安装在双向螺杆(202)的右端;
手轮(208),固定安装在转轴(207)的右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建筑材料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箱(1)的上表面固定安装有液压油缸(3),所述切割装置(4)固定安装在液压油缸(3)的伸缩端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建筑材料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箱(1)的左壁通过合页铰接有第一侧门(6),所述第一侧门(6)的左壁开设有通口(7),所述切割箱(1)的右壁通过合页铰接有第二侧门(9)。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建筑材料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箱(1)的上表面开设有观察口,所述观察口的内部固定安装有第一观察窗(5)。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建筑材料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箱(1)的正面设置有第二观察窗(10),所述切割箱(1)的上表面固定安装有提手(12)。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工程用建筑材料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箱(1)的底壁开设有接料口(11),所述接料口(11)的下端口固定安装有底架(13),所述底架(13)的内部插接有收集抽屉(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