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沙发生产的运输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带轮的车底架,所述车底架上固定有底板,所述底板的上方设有托板,所述托板底面的中部与底板的一侧铰接,所述托板远离铰接的一侧设有与其垂直固定的立板,所述立板的顶端设有铰接座,所述铰接座内贯穿设有水平的轴孔,所述轴孔内套接有与其间隙配合的横轴,所述横轴的两端固定有具有锐角折弯的V型杆,所述V型杆远离横轴的底端设有压轴,所述压轴上转动套接有配重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用于沙发生产的运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V型杆包括呈
45度角度的第一杆和第二杆,所述第一杆的顶端与横轴固定,所述第二杆远离第一杆的一端与压轴的外端固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用于沙发生产的运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重轮为橡胶轮。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用于沙发生产的运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车底架的两端分别设有向上延伸的扶手框架。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用于沙发生产的运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托板的宽度是底板的两倍。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一种用于沙发生产的运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车底架上铰接有电推杆,所述电推杆的顶端设有与其伸缩配合的伸缩杆,所述伸缩杆的顶端与托板的底侧铰接,所述底板上对应电推杆设有窗口,所述电推杆贯穿位于窗口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