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圆柱形铝合金家具材料切割装置,包括切割装置机壳(1)及设于切割装置机壳(1)内腔中的切割机(5),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机(5)的顶部设有切割控制机构,所述切割装置机壳(1)的内腔底壁设有夹持台(6),夹持台(6)的内部开设有空腔(16),空腔(16)的腔体顶壁活动设置有缓冲板(13),所述夹持台(6)的顶壁设有夹持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圆柱形铝合金家具材料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控制机构包括电动导轨(2)、安装板(3)、电动推杆(4),所述夹持台(6)位于所述切割机(5)的正下方。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圆柱形铝合金家具材料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导轨(2)装设于所述切割装置机壳(1)的内腔顶部,且所述安装板(3)固定连接于所述电动导轨(2)的移动台的底壁,所述电动推杆(4)分别设于所述安装板(3)的两侧底壁,所述电动推杆(4)的活塞杆的底端部同样连接有安装板(3),且所述切割机(5)装设于位于底部的安装板(3)的底壁。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圆柱形铝合金家具材料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机构包括立柱(7)、导向柱(8)、弧形推杆(9)、活动杆(10)、液压气缸(11)、导向槽(12)、固定夹块(14)、活动夹块(15)。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圆柱形铝合金家具材料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压气缸(11)固定安装于所述夹持台(6)的一侧顶壁,所述立柱(7)设有两组,且两组立柱(7)分别设于所述缓冲板(13)的两侧顶壁,所述固定夹块(14)固定安装于所述立柱(7)的顶壁,所述导向柱(8)设于所述立柱(7)的一侧,所述导向槽(12)开设于所述导向柱(8)的靠近所述液压气缸(11)的一侧壁。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圆柱形铝合金家具材料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杆(10)设于两组所述导向柱(8)的夹腔中,且所述活动杆(10)的杆体两端分别活动插接至两侧的所述导向槽(12)的槽腔中,所述液压气缸(11)的活塞杆的杆体端部与所述活动杆(10)的中部杆体相连接,所述弧形推杆(9)的中部杆体转动安装于所述立柱(7)的一侧壁,且所述活动夹块(15)安装于所述弧形推杆(9)的顶端杆体,所述弧形推杆(9)的底端杆体铰接安装于所述活动杆(10)的杆体表面。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圆柱形铝合金家具材料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空腔(16)的底部内腔设有固定杆(17),固定杆(17)的杆体两端均活动套设有活动块(19),活动块(19)的一侧设有套设在所述固定杆(17)杆体表面的缓冲弹簧(18),所述活动块(19)的顶壁与所述缓冲板(13)的底壁之间铰接有铰接杆(20),且相邻的铰接杆(20)之间呈交叉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