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冲泡快餐容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外容器,其带有开口,并形成外存放空间,其用来水浴加热快餐配食;
第一内容器,其带有开口,并形成第一存放空间,其用来冲泡快餐主食;
所述第一内容器封装在所述外存放空间内,且所述外容器还预留有存放空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冲泡快餐容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外容器易撕膜或外容器密封盖,所述外容器易撕膜或外容器密封盖均与所述外容器的开口相适应;
所述外容器侧壁的上表面向外延伸形成外容器延伸部;
所述外容器易撕膜粘贴在所述外容器延伸部上,或者所述外容器密封盖扣合在所述外容器延伸部上。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冲泡快餐容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一内容器易撕膜或第一内容器密封盖,所述第一内容器易撕膜或第一内容器密封盖均与所述第一内容器的开口相适应;
所述第一内容器侧壁的上表面向外延伸形成第一内容器延伸部;
所述第一内容器易撕膜粘贴在所述第一内容器延伸部上,或者所述第一内容器密封盖扣合在所述第一内容器延伸部上。
4.如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冲泡快餐容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内容器,其带有开口,并形成第二存放空间;
所述第一内容器和第二内容器并排封装在所述外存放空间内,且所述外容器还预留有存放空间。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冲泡快餐容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内容器易撕膜或第二内容器密封盖,所述第二内容器易撕膜或第二内容器密封盖均与所述第二内容器的开口相适应;
所述第二内容器侧壁的上表面向外延伸形成第二内容器延伸部;
所述第二内容器易撕膜粘贴在所述第二内容器延伸部上,或者所述第二内容器密封盖扣合在所述第二内容器延伸部上。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冲泡快餐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容器的侧壁向所述外存放空间内凸出形成台阶或所述外容器的侧壁向所述外存放空间外凸出形成凹槽,所述第一内容器延伸部、所述第二内容器延伸部均搁置在所述台阶上或所述凹槽内。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冲泡快餐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容器的水平截面为长方形、跑道形、椭圆形、船形中的任意一种,所述第一内容器和所述第二内容器沿着所述外容器的长边横向并排搁置在所述外存放空间内。
8.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冲泡快餐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内容器的上表面位于所述第二内容器的上表面之上;和/或所述第一内容器的下底面位于所述第二内容器的下底面之上。
9.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冲泡快餐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内容器的上表面高度、所述第二内容器的上表面高度均低于所述外容器的上表面高度。
10.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冲泡快餐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内容器的底壁外侧与所述外容器的底壁内侧之间形成间隙,且所述第二内容器的底壁外侧与所述外容器的底壁内侧之间形成间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