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立模顶部护栏,包括立模平台、设于所述立模平台底部一侧的爬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于所述立模平台顶部同侧的护栏组件,所述护栏组件包括间隔设置的第一围挡、第二围挡和活动翻杆,所述第一围挡和第二围挡之间的间隔形成入口,所述爬梯对应设于所述入口处;所述活动翻杆的一端与所述第二围挡铰接,所述活动翻杆能沿该铰接点转动,使活动翻杆能开启或关闭所述入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模顶部护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围挡上设有限位板,所述第一围挡上设有卡板,所述活动翻杆与所述限位板铰接,所述卡板上设有供所述活动翻杆卡入的卡槽。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立模顶部护栏,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板为L形,其与所述第一围挡贴合后形成开口朝上的所述卡槽。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立模顶部护栏,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板上设有能与所述活动翻杆抵接的挡板,所述活动翻杆铰接于限位板的中间且位于挡板的上端。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立模顶部护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围挡包括第一n框架及第一横杆,所述第一横杆架设于所述第一n框架中,所述卡板同时与所述第一n框架和第一横杆连接;
所述第二围挡包括第二n框架、第二横杆和第三横杆,所述第二横杆和第三横杆均架设于所述第二n框架中,所述限位板同时与所述第二n框架和第二横杆连接,所述第三横杆位于第二横杆的下方;
所述第一n框架和第二n框架的底部与所述立模平台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模顶部护栏,其特征在于,所述爬梯包括梯身及设置在所述梯身两侧的扶手。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立模顶部护栏,其特征在于,所述扶手为框架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