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用抹灰装置,包括底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顶部前侧固定连接有固定架(2),所述固定架(2)的内部转动连接有第一螺纹杆(3),所述第一螺纹杆(3)的外部固定连接有第一螺纹块(4),所述第一螺纹块(4)的右侧顶部啮合有调节结构(5);
所述调节结构(5)包括固定座(501),所述底座(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固定座(501),所述固定座(501)的内部固定连接有后电机(502),所述电机(502)的输出轴左侧固定连接有第二螺纹块(50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用抹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螺纹块(503)的底部左侧与第一螺纹块(4)相啮合,所述第一螺纹杆(3)的底部与底座(1)转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用抹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螺纹杆(3)的外部螺纹连接有限位座(6),所述限位座(6)的前侧固定连接有抹灰板(7)。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用抹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座(6)的内部左侧滑动连接有滑杆(8),所述滑杆(8)的上下两端分别与固定架(2)和底座(1)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用抹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内部螺纹连接有第二螺纹杆(10),所述第二螺纹杆(10)的顶部转动连接有把手(9),所述第二螺纹杆(10)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转球,所述第二螺纹杆(10)通过转球转动连接有支撑座(11)。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用抹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螺纹杆(10)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第二螺纹杆(10)对称分布在底座(1)内部的左右两侧,所述把手(9)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把手(9)分别分布在两个第二螺纹杆(10)的顶部,所述支撑座(11)的数量为两个,两个所述支撑座(11)分别分布在两个第二螺纹杆(10)的底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用抹灰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底部转动连接有万向轮(12),所述万向轮(12)的数量为四个,四个所述万向轮(12)均匀分布在底座(1)的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