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集成型投影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透明间隔层,所述透明间隔层包括第一表面以及与第一表面相对设置的第二表面;
光阑层,所述光阑层位于所述透明间隔层第一表面,所述光阑层由若干光阑单元构成,所述光阑单元包括透光区和遮挡区,所述光阑单元的透光区具有一定的透光性,且至少存在一个所述光阑单元的透光区的平均透过率为不小于0.1且小于0.5;
微聚焦元件层,所述微聚焦元件层由若干微聚焦单元构成;所述微聚焦元件层位于所述光阑层远离所述透明间隔层一侧,且所述光阑单元与所述微聚焦单元相对应设置;
微图文层,所述微图文层位于所述透明间隔层第二表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集成型投影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阑单元与所述微聚焦单元以相同的排列方式排列于所述透明间隔层第一表面一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集成型投影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相邻所述微聚焦单元之间设有间隔,所述光阑单元的遮挡区位于所述微聚焦单元形成的间隔相对应的位置,且所述光阑单元的遮挡区宽度不小于所述微聚焦单元之间设有间隔宽度。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集成型投影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阑单元的透光区至少存在两个区域,且所述两个区域的透过率不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集成型投影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阑单元的透光区至少存在两个区域,且所述两个区域具有不同颜色。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集成型投影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图文层由微图文单元组成;所述微图文单元为透射式和/或非透射式,且所述微图文单元的透过率为不小于0且小于1。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集成型投影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准直微聚焦元件层,所述准直微聚焦元件层由若干准直微聚焦单元组成,所述准直微聚焦元件层位于所述微图文层远离所述透明间隔层一侧。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集成型投影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图文单元与所述准直微聚焦单元以相同的排列方式排列于所述透明间隔层第二表面一侧。
9.一种集成型投影成像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光源以及上述权利要求1 8任一所述集~成型投影成像系统,所述光源位于所述微图文层一侧。
10.一种集成型投影成像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光源、准直透镜以及上述权利要求1 8~任一所述集成型投影成像系统,所述光源位于所述微图文层一侧,所述准直透镜位于所述光源与所述微图文层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