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垃圾焚烧余热锅炉集箱,包括集箱主管道,其特征在于,所述垃圾焚烧余热锅炉集箱还包括:倾角支管组件,所述倾角支管组件包括若干的倾角管,所述倾角管周向布设于集箱主管道上,与所述集箱主管道相连通,且沿所述集箱主管道的轴线方向阵列布设;以及直角支管,若干所述直角支管沿集箱主管道轴线方向阵列布设于集箱主管道上,所述直角支管垂直装配于集箱主管道上且与集箱主管道相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垃圾焚烧余热锅炉集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倾角支管组件与直角支管间隔布设于集箱主管道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垃圾焚烧余热锅炉集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倾角支管组件还包括接管头和内槽口,所述内槽口布设于倾角管和集箱主管道之间,且与所述倾角管同轴设置,所述接管头布设于倾角管末端一侧。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垃圾焚烧余热锅炉集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倾角管与所述集箱主管道在水平方向上的倾角α为30°~6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垃圾焚烧余热锅炉集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倾角管与所述集箱主管道在竖直方向上的倾角β为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