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污泥焚烧干化的导热油循环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存储箱,所述存储箱的上方设置有壳体,所述壳体的内部对称安装有第一导油管和第二导油管,所述第一导油管和第二导油管分别与存储箱之间安装有补油管和卸油管,所述第一导油管和第二导油管之间安装有循环泵机,所述循环泵机的两端分别于第一导油管和第二导油管之间安装有连接管,所述壳体的侧壁安装有用于控制管道油压的控压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污泥焚烧干化的导热油循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压结构包括安装在壳体侧壁的安装管,所述安装管的内侧壁固定有多个限位杆,多个所述限位杆的表面共同密封活动安装有活塞,所述安装管的侧壁且位于多个限位杆的中部螺纹安装有调节杆,所述调节杆位于安装管内部的一端活动安装有引导板且引导板被多个限位杆贯穿,所述限位杆的表面且位于活塞与引导板之间均设置有弹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污泥焚烧干化的导热油循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管的表面分别安装有与第二导油管接通的泄压管和与卸油管接通的排油管。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污泥焚烧干化的导热油循环装置,其特征在于:多个所述限位杆的末端均固定有限位板。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污泥焚烧干化的导热油循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杆位于安装管外部的一端固定有转盘。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污泥焚烧干化的导热油循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导油管、第二导油管、补油管、卸油管和其中一个连接管的表面均安装有控制阀。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污泥焚烧干化的导热油循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补油管延伸进存储箱内部的一端安装有油泵。
8.用于污泥焚烧干化的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含如权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导热油循环装置。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用于污泥焚烧干化的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天然气加热炉、污泥烘干设备、污泥焚烧炉、尾气处理系统,所述污泥焚烧炉的内部安装有换热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