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一体化微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缺氧池、厌氧池、高效沉淀池和曝气提升池;所述缺氧池、厌氧池和曝气提升池分别为两个;所述缺氧池、厌氧池和曝气提升池位于所述高效沉淀池的两侧;所述缺氧池的下端与所述高效沉淀池的下端连通;所述缺氧池的上端与所述厌氧池的上端连通;所述厌氧池的下端与所述曝气提升池的下端连通;所述缺氧池、厌氧池、高效沉淀池和曝气提升池的下部均为泥水混合区;所述高效沉淀池的上部为清水区、中部为高效沉淀区,所述高效沉淀区的下方为泥水分离区,所述泥水分离区的下方为泥水混合区;所述曝气提升池底部设置有曝气提升器;
所述两个曝气提升池之间设置有中转池,所述中转池的上部与所述曝气提升池连通,所述中转池的下部与所述高效沉淀池的底部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体化微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高效沉淀区内设置有斜管填料。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体化微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高效沉淀池内设置有聚泥斗,所述聚泥斗位于所述斜管填料的下方,所述聚泥斗的下端设有开口。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体化微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聚泥斗的开口下方设置有扰流管。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体化微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扰流管为方管。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体化微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高效沉淀池的上部设置有出水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