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提高雾化效果的雾化机构,包括瓶体(1)、安装在瓶体(1)上的端盖(2)、安装在端盖(2)上的外壳(3)以及安装在外壳(3)与端盖(2)之间的雾化器(4);其特征是所述外壳(3)内设有进气腔(31)和出气腔(32),所述外壳(3)上还设有与进气腔(31)连通的进气口(33)以及与出气腔(32)连通的出气口(34);所述雾化器(4)两侧设有呈圆锥状的进气孔(41)和出气孔(42),雾化器(4)上还设有连通进气孔(41)和出气孔(42)且呈圆锥状的雾化通道(43);所述雾化器(4)上还设有连通雾化通道(43)的进液通道(44),所述进液通道(44)与雾化通道(43)连通的一端设有定位口(4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提高雾化效果的雾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通道(43)与进气孔(41)连通端为小端,与出气孔(42)连通端为大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提高雾化效果的雾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4)上还设有与进液通道(44)连通且呈倾斜设置的管槽(46),所述管槽(46)与进液通道(44)连接处设有弧形导向面(47)。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提高雾化效果的雾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端盖(2)上设有与瓶体(1)端口相适配的凹槽(21)以及对外壳(3)位置起定位作用的定位槽(22),所述外壳(3)上设有与定位槽(22)相适配的定位台(35),通过定位台(35)使外壳(3)与端盖(2)之间形成有走油流道(37)。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提高雾化效果的雾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腔(31)内设有对雾化器(4)安装起限位作用的凹台(36)。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提高雾化效果的雾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器(4)上还设有密封槽(48),密封槽(48)内安装有密封圈(49)。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提高雾化效果的雾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端盖(2)上还设有连通瓶体(1)和出气腔(32)的通孔(23)以及连通瓶体(1)和进气腔(31)的喷气通孔(24),所述喷气通孔(24)侧壁上还设有空槽(25)。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提高雾化效果的雾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通道(43)的小端直径为0.1‑0.3毫米。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提高雾化效果的雾化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导向面(47)的角度为10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