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集成式灶具,其特征在于:包括灶具主体(1)、炉架(2)和伸缩支撑架,所述炉架(2)和伸缩支撑架均位于灶具主体(1)上侧,所述伸缩支撑架包括若干可滑动的横杆(4),所述横杆(4)的高度高于炉架(2)顶部的高度,若干所述横杆(4)沿可滑动的方向铺展开,则在炉架(2)上方形成可放置碗具和厨具的网片,在若干所述横杆(4)均滑动至所述伸缩支撑架的一侧状态下,所述炉架(2)完全露出并可放置锅具进行烹饪。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集成式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支撑架还包括两个主支撑架(5)、两根滑杆(3)和若干限距绳(6),所述伸缩支撑架通过两个主支撑架(5)与灶具主体(1)固定连接,所述两个主支撑架(5)之间通过两根滑杆(3)连接,所述两根滑杆(3)平行设置,所述横杆(4)两端设置有滑套,任意一根横杆(4)的两端的滑套分别套设与两根滑杆(3)上,任意两根相邻的横杆(4)之间均设置有至少一根限距绳(6)。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集成式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支撑架(5)为两端弯曲的金属管,所述金属管两端与灶具主体(1)之间通过螺钉连接、销钉连接或焊接连接中的任意一种连接方式进行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集成式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两根滑杆(3)分别位于炉架(2)的两侧,所述两根滑杆(3)与主支撑架(5)之间通过螺钉连接、销钉连接或焊接连接中的任意一种连接方式进行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集成式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套为塑料套,所述塑料套与水管三通的结构相同,所述滑杆(3)直接穿过塑料套,所述横杆(4)一端插入塑料套内,所述横杆(4)与塑料套之间为过盈配合。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集成式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限距绳(6)为链条,所述链条的两端与横杆(4)固定连接,所述链条的长度均相同。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集成式灶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限距绳(6)的长度不超过
4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