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调控贝氏体钢中偏析与基体性能差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获取待处理钢材料,其中,所述待处理钢材料包含基体和偏析部,所述偏析部为所述待处理钢材料出现偏析的部分;
对所述待处理钢材料进行第一热处理,以使所述待处理钢材料的基体产生的马氏体含量高于所述待处理钢材料的偏析部的马氏体含量;
对所述待处理钢材料进行第二热处理,直至所述待处理钢材料的基体完成贝氏体转变;
所述对所述待处理钢材料进行第一热处理,包括:
将所述待处理钢材料加热至奥氏体转变温度;
冷却所述待处理钢材料至第一温度,以使所述待处理钢材料的基体产生的马氏体含量高于所述待处理钢材料的偏析部的马氏体含量;其中,所述第一温度小于或等于第一马氏体转变温度,且,大于第二马氏体转变温度;所述第一马氏体转变温度为所述基体对应的马氏体转变温度,所述第二马氏体转变温度为所述偏析部对应的马氏体转变温度;
所述对所述待处理钢材料进行第二热处理,包括:
加热所述待处理钢材料至第二温度,以使所述待处理钢材料的基体进行贝氏体转变;
其中,所述第二温度大于所述第一马氏体转变温度;
所述加热所述待处理钢材料至第二温度之后,还包括:
对所述待处理钢材料进行保温,保温时长大于或等于所述待处理钢材料的基体完成贝氏体转变的时长,小于或等于所述待处理钢材料的偏析部完成贝氏体转变的时长。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调控贝氏体钢中偏析与基体性能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却所述待处理钢材料至第一温度,以使所述待处理钢材料的基体产生的马氏体含量高于所述待处理钢材料的偏析部的马氏体含量的步骤中,所述待处理钢材料的基体产生的马氏体的含量小于或等于3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调控贝氏体钢中偏析与基体性能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温时长为所述待处理钢材料的偏析部完成预设比例的贝氏体转变的时长,其中,所述预设比例为30% 70%,包括端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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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调控贝氏体钢中偏析与基体性能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待处理钢材料之后,所述对所述待处理钢材料进行第一热处理之前,还包括:确定所述待处理钢材料的第一马氏体转变温度和第二马氏体转变温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调控贝氏体钢中偏析与基体性能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确定所述待处理钢材料的第一马氏体转变温度和第二马氏体转变温度,包括:确定所述待处理钢材料中,所述基体和所述偏析部的化学成分;
基于所述基体和所述偏析部的化学成分,确定所述待处理钢材料的第一马氏体转变温度和第二马氏体转变温度。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调控贝氏体钢中偏析与基体性能差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温度小于或等于第一马氏体转变温度,且大于第一马氏体转变温度与20℃的差。
7.一种钢工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钢工件采用权利要求1 6任一项所述方法制备的钢材~料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