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屏幕,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屏以及光纤面板,所述光纤面板包括多根光纤,每根所述光纤均包括沿光线传播方向依次排布的入射段、中间段和出射段,多根所述光纤的入射段相互连接形成入射部,多根所述光纤的中间段相互连接形成中间部,多根所述光纤的出射段相互连接形成出射部,所述出射部至少部分凸出于所述入射部的正投影范围外,所述入射部中的多个所述入射段的光线传播方向与所述出射部中的多个所述出射段的光线传播方向彼此相同;其中,所述光纤包括纤芯和包覆在所述纤芯外的包层,多根所述光纤阵列排列形成光纤面板预制棒,所述光纤面板预制棒高温软化后在重力或者外力拉扯作用下形成宽度不等的所述入射部、所述中间部和所述出射部;
所述光纤面板叠置于所述显示屏,所述显示屏包括显示区和非显示区,所述入射部覆盖所述显示区,所述出射部至少部分地覆盖所述非显示区;
所述屏幕还包括触控层,所述触控层叠置于所述显示屏和所述光纤面板之间;所述屏幕还包括横截面大体呈直角梯形的环状体,所述环状体套设于所述入射部和所述中间部的外周,所述环状体包括刚性支撑台,所述刚性支撑台为横截面呈直角梯形的环状结构,所述刚性支撑台套设于所述入射部和所述中间部的外周,并与所述触控层和所述光纤面板的所述中间部相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屏幕,其特征在于,所述入射部、所述中间部和所述出射部沿所述光纤面板的厚度方向依次层叠排布,各个所述出射段和各个所述入射段的光线传播方向与所述光纤面板的厚度方向相同。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屏幕,其特征在于,所述中间部的面积自所述入射部朝向所述出射部逐渐增大。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屏幕,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射部的外周至少部分地凸出于所述入射部的正投影范围外。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屏幕,其特征在于,所述入射部与所述出射部的横截面形状完全相同,且所述出射部的横截面尺寸与所述入射部的横截面尺寸之比为大于1的数值λ;各所述光纤的入射段与出射段彼此平行,且所述入射段与所述出射段构成的平面穿过所述光纤面板的中心轴线。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屏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平面中所述入射段与所述出射段位于所述中心轴线的同一侧,并且所述出射段和所述中心轴线之间的距离与所述入射段和所述中心轴线之间的距离之比为λ。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屏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平面中所述入射段与所述出射段位于所述中心轴线的相反侧,并且所述出射段和所述中心轴线之间的距离与所述入射段和所述中心轴线之间的距离之比为λ。
8.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屏幕,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射部背离所述入射部的表面形成有压应力层。
9.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包括边框以及如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屏幕,所述边框围设于所述屏幕的外周。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边框围设于所述入射部和所述中间部的外周,且所述边框至少部分位于所述出射部的正投影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