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建筑防护平台与建筑墙体之间的护板结构,包括活动护板(1),所述活动护板(1)的一侧与脚踏板(2)翻折连接,所述活动护板(1)可翻折至与建筑墙体(3)抵接,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固定护板(4);所述活动护板(1)分置附墙支座(5)的两侧,所述固定护板(4)连接于附墙支座(5)的上方,且所述固定护板(4)分别与置于附墙支座(5)两侧的活动护板(1)相接,所述固定护板(4)设置有贯通的凹槽(6),所述凹槽(6)的两侧连接有挡板(7),所述挡板(7)置于建筑防护平台的导轨槽(8)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防护平台与建筑墙体之间的护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护板(4)包括通过折弯形成的第一水平部(9)、第一倾斜部(10)、第二水平部(11)和第二倾斜部(12);所述第一水平部(9)连接于附墙支座(5)的上表面,所述第一水平部(9)相对的两侧分别与第一倾斜部(10)的底端和第二倾斜部(12)的底端连接,所述第一倾斜部(10)的顶端与第二水平部(11)连接;所述第二倾斜部(12)的顶端与建筑墙体(3)抵接,所述第二水平部(11)设置有所述凹槽(6)。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建筑防护平台与建筑墙体之间的护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水平部(9)相对的两侧折弯形成有第一翻边(13),所述第一翻边(13)、第一水平部(9)、第一倾斜部(10)和第二倾斜部(12)围合成开口向上的空腔(14)。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建筑防护平台与建筑墙体之间的护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水平部(9)相对的两侧折弯形成有第一翻边(13),所述第一倾斜部(10)相对的两侧折弯形成有第二翻边(15),所述第二倾斜部(12)相对的两侧折弯形成有第三翻边(16),所述第二水平部(11)的边缘处折弯形成有第四翻边(17)。
5.根据权利要求2、3或4任意一项所述的建筑防护平台与建筑墙体之间的护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6)呈“口”形,以便建筑防护平台的导轨(18)穿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建筑防护平台与建筑墙体之间的护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护板(4)为水平板件,围绕所述固定护板(4)的边缘一圈折弯形成有第五翻边(19)。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建筑防护平台与建筑墙体之间的护板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6)呈“凸”形,以便建筑防护平台的导轨(18)和附墙支座(5)的顶杆(20)穿入。
8.根据权利要求2或6所述的建筑防护平台与建筑墙体之间的护板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挡板(7)通过合页(21)与固定护板(4)形成翻折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