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多池简易式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N个容器,所述的容器为反应沉淀池,用于容纳污水和加入的水处理剂,且容器作为絮凝或混凝反应的反应器,还作为沉淀池;水处理剂为混凝剂或絮凝剂中的至少一种;
N个容器并行或交替工作;N为整数,N≥2;
容器处均设有进液机构、出清机构和排渣机构;
待处理的污水通过进液机构进入容器;水处理剂通过加药机构进入容器或直接倾倒进入容器;
出清机构为带阀门的出清管,或者出清液泵;出清机构用于将容器中的上清液排出容器;容器的底部或外部设有排渣机构;排渣机构为带阀门的排渣管道,或清污泵,排渣机构用于将容器底部的沉淀物排出容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池简易式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N个容器输出的上清液进入到一个公共的收集池中;N个容器排出的沉淀物进入一个公共的集污池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池简易式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控制器和用于检测反应池及沉淀池液位的液位检测模块;药液通过加药机构进入容器,加药机构为带阀门的加药管或药液泵;液位检测模块与控制器相连,进液机构,加药机构,出清机构以及排渣机构均与控制器连接,控制器通过定时控制单元控制污水在反应池中的存留时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池简易式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容器中设有搅拌机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池简易式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进液机构,出清机构以及排渣机构采用手动控制。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池简易式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药液通过加药机构进入反应池,加药机构为带阀门的加药管或药液泵;加药机构,进液机构,出清机构以及排渣机构采用电动控制。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多池简易式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容器处设有监控设备,监控设备用于实现现场的视频监控或水质监控。
8.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多池简易式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进水管的出水端与加药管之间具有一个非零的夹角,能将污水与水处理剂在进水时直接混合。
9.一种水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多池简易式水处理装置,还包括深度水处理装置;深度水处理装置与多池简易式顺序水处理装置对接,深度水处理装置用于对多池简易式顺序水处理装置输出的清液进一步处理;
深度水处理装置为陶瓷过滤膜装置或DTRO/STRO装置。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水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深度水处理装置为DTRO/STRO装置,还包括三维电化处理装置;三维电化处理装置的进水口与DTRO/STRO装置的浓缩液输出口连接;三维电化处理装置用于处理DTRO/STRO装置产生的浓缩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