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门洗车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洗车位,适于停放车辆;以及
龙门洗车机,初始位置位于所述洗车位的前端,适于沿前后方向移动跨越所述洗车位上的车辆;
所述洗车位的前端设有前限位传感器和后限位传感器,所述前限位传感器和所述后限位传感器前后分布,并适于通过所述前限位传感器未触发、所述后限位传感器触发确定所述洗车位上车辆车头的位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龙门洗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洗车位的后端还设有车尾传感器,所述车尾传感器适于通过所述车尾传感器未触发确定车辆完全进入所述洗车位。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龙门洗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尾传感器为对射传感器。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龙门洗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车尾传感器的两对射组件之间的距离大于所述龙门洗车机的最大宽度,所述车尾传感器的两对射组件分别位于所述龙门洗车机的外侧。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龙门洗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龙门洗车机为仿形洗车机,所述仿形洗车机检测车辆的轮廓进行清洗。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龙门洗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前限位传感器为对射传感器,和/或所述后限位传感器为对射传感器。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龙门洗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前限位传感器的两对射组件分别设于所述洗车位的前端两侧,所述后限位传感器的两对射组件分别设于所述洗车位的前端两侧。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龙门洗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前限位传感器的两对射组件之间的距离大于所述龙门洗车机的最大宽度,所述前限位传感器的两对射组件分别位于所述龙门洗车机的外侧;所述后限位传感器的两对射组件之间的距离大于所述龙门洗车机的最大宽度,所述后限位传感器的两对射组件分别位于所述龙门洗车机的外侧。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龙门洗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龙门洗车系统还包括控制器以及设于所述洗车位前侧的示警牌,所述控制器分别接收所述前限位传感器和所述后限位传感器的信号,并控制所述示警牌。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龙门洗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洗车位的后端设有号牌识别单元以及与所述号牌识别单元相连的车辆门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