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自助售卖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两个层叠且间隔设置的载板,所述载板用于放置待售卖的商品;
一对侧板,分别连接固定所述载板的相对两端;
至少两个摄像装置,设置于层叠的至少两个载板中的端部载板远离内部载板的一侧,用于拍摄用户拿取任一载板上的目标商品的画面,得到视频文件,所述视频文件用于确定所述目标商品的移动轨迹;其中,所述端部载板是指至少两个层叠载板中位于最外侧的载板,所述内部载板是指位于两个端部载板之间的载板;
各载板的边缘在每个摄像装置所拍摄的画面中处于平行状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助售卖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摄像装置所拍摄的画面中包括检测线,每个摄像装置所拍摄的画面中的检测线相同,所述检测线位于所述自助售卖装置的一侧,且与所述自助售卖装置的距离在预设范围内,用于确定所述目标商品是否离开所述自助售卖装置,进而确定所述目标商品的移动轨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助售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装置的数量为两个,且两个摄像装置分别设置于所述端部载板靠近所述侧板两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助售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助售卖装置还包括:支架,所述支架的数量与所述摄像装置的数量对应,每个摄像装置通过对应的支架与所述端部载板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助售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的一端固定安装于所述端部载板或者所述侧板伸出所述端部载板的部分上,所述摄像装置安装于所述支架远离所述端部载板的一端,并可相对所述支架转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自助售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包括所述摄像装置围绕所述支架的旋转和/或所述摄像装置相对于所述支架的俯仰转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助售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每个摄像装置所拍摄的画面包含所述至少两个载板上的所有待售卖的商品。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助售卖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摄像装置与所述端部载板的距离由所述端部载板的长度以及所述每个摄像装置的视场角确定,其中,所述端部载板的长度为所述一对侧板之间的距离。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助售卖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端部载板之间的高度由远离所述摄像装置的端部载板上的待售卖的商品在所述摄像装置所拍摄的画面中所占的像素面积确定。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助售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装置与所述端部载板或者所述侧板之间刚性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