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玻璃钢船艇舱内防滑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排水单元(1),排水单元的上表面沿排水单元长度方向开设有多个裂口,每个裂口(2)沿排水单元的宽度方向延伸,裂口内设置有向下延伸的排水通道,排水单元的底部开设有沿排水单元长度方向延伸的排水槽(3),排水槽上对应排水通道开设有接入口,排水通道通过接入口与排水槽连通;裂口(2)通过排水通道与排水槽(3)连通;
所述排水单元的上表面规则或不规则地分布有多个蒸发槽,蒸发槽之间具有间隔,蒸发槽的深度为0.5‑1.5厘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钢船艇舱内防滑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通道包括连接在裂口下方的收集通道(4),以及连接在排水槽上方的输送通道(5)。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玻璃钢船艇舱内防滑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收集通道以及输送通道均呈倒梯形,且收集通道的深度小于输送通道的深度;收集通道的侧壁相比输送通道的侧壁更平缓。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玻璃钢船艇舱内防滑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收集通道的内壁上设置有疏水层。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钢船艇舱内防滑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蒸发槽呈圆形或多边形。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钢船艇舱内防滑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单元为多个,多个排水单元沿宽度方向并排铺设于船艇舱内的地面上,在所有排水单元的侧面共同设置有集水通道(6),每个排水单元内的排水槽(3)一端封闭、另一端均与集水通道相连通。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玻璃钢船艇舱内防滑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水通道位于侧板(7)内部,侧板与排水单元相固定,侧板的顶面与排水单元的顶面平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