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静电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连接组件,围设出用于安装喷嘴的安装孔;
支撑组件,与所述连接组件相连,所述支撑组件位于所述连接组件沿所述安装孔的轴线方向的一侧,且所述支撑组件围绕所述安装孔布置;
固定组件,与所述支撑组件远离所述连接组件的端部相连,所述固定组件围设出出射口;以及,
静电放电结构,安装于所述固定组件中,所述静电放电结构配置为能够使从所述出射口穿过的介质带静电。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静电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组件包括:固定座,与所述支撑组件相连;以及,固定件,与所述固定座相连,以将所述静电放电结构固定在所述固定座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静电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和所述固定件均呈环状,所述固定座的外周面上设置有外螺纹,所述固定件上设置有与所述外螺纹相适配的内螺纹。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静电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远离所述支撑组件的表面上设置有第一限位台阶,所述第一限位台阶与所述固定件的至少部分侧壁共同限制所述静电放电结构在所述出射口的径向方向上移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静电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组件包括至少两个立柱,沿所述安装孔的周向间隔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静电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组件包括:相互连接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所述第一部分上设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二部分上设有第二凹槽;在所述第一部分与所述第二部分对接时,所述第一凹槽和所述第二凹槽构成所述安装孔。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静电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部分呈半圆环状;
所述第二部分包括两个固定部和一个连接部,所述连接部连接两个所述固定部,两个所述固定部分别与所述第一部分周向方向的两个端面连接;所述第二部分在垂直于所述端面的方向上的尺寸,小于所述第一部分的外圆面的半径。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静电发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部分还包括加强部,所述加强部与所述连接部远离安装孔的表面连接。
9.一种雾炮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雾炮筒;
多个喷嘴,安装于所述雾炮筒端部且沿所述雾炮筒周向间隔设置;
多个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静电发生装置,一个静电发生装置的安装孔与一个所述喷嘴外圆面配合连接;以及,多个螺母,一个所述螺母螺纹连接于一个喷嘴的端部,且与所述安装孔远离所述雾炮筒的端部相抵接。
10.一种雾炮车,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9所述的雾炮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