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于舞台演出便携式可拆装电动叉车,包括固定架(1),所述固定架(1)的内侧沿竖直方向滑动连接有活动架(2),所述固定架(1)上固定连接有用于带动活动架(2)相对于固定架(1)上升的升降装置(3),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架(2)上可拆卸连接有升降臂(4),所述固定架(1)的底部可拆卸连接有底座(5),所述底座(5)的上表面滑动连接有用于连接底座(5)与固定架(1)的连接组件(6),所述连接组件(6)与固定架(1)通过锁紧件(7)可拆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用于舞台演出便携式可拆装电动叉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1)呈U形,所述固定架(1)的内侧开设有供活动架(2)滑动的竖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用于舞台演出便携式可拆装电动叉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1)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支撑架(8),所述支撑架(8)通过锁紧螺栓(9)与升降臂(4)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用于舞台演出便携式可拆装电动叉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装置(3)为气缸、液压缸或电动伸缩杆。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适用于舞台演出便携式可拆装电动叉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5)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两个侧板,所述固定架(1)位于两个侧板之间,所述固定架(1)和侧板的内部均开设有通孔,所述通孔内贯穿有锁紧螺杆(10),所述锁紧螺杆(10)的两端均螺纹连接有第一六角螺母(11)。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适用于舞台演出便携式可拆装电动叉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组件(6)包括倾斜设置的连接板(61)以及铰接在连接板(61)下端的滑动座(62),所述连接板(61)的上端通过锁紧件(7)与固定架(1)可拆卸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适用于舞台演出便携式可拆装电动叉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5)的上表面沿其纵向方向固定连接有滑轨(12),所述滑动座(62)的底部固定连接有与滑轨(12)相应的滑块。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适用于舞台演出便携式可拆装电动叉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锁紧件(7)包括固定连接在固定架(1)一侧的螺纹杆(71),所述连接板(61)与螺纹杆(71)相对应的位置开设有安装孔,所述螺纹杆(71)的一端贯穿安装孔并螺纹连接有第二六角螺母(72)。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适用于舞台演出便携式可拆装电动叉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5)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把手(13),所述底座(5)的底部设置有万向轮(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