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标准型地板支架,包括底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螺栓(3),所述螺栓(3)的外表面螺纹连接有第一螺母(11),所述螺栓(3)的外表面且位于第一螺母(11)的上侧螺纹连接有第二螺母(12),所述螺栓(3)的外表面且位于第二螺母(12)的上侧滑动连接有套筒(15);
所述底板(1)的上表面且位于螺栓(3)的右侧固定连接有支撑杆(4),所述支撑杆(4)的外表面滑动连接有连接块(13),所述支撑杆(4)的右表面设置有刻度尺,所述连接块(13)的左表面固定连接有水平卡(10),所述套筒(15)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支撑板(8),所述支撑板(8)的下表面设置有开孔(6),所述支撑板(8)的内部固定连接有地板(9),支撑板(8)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水平仪(7)。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标准型地板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上表面且位于螺栓(3)的左侧固定连接有钢钉(2),所述钢钉(2)的数量为两个,所述钢钉(2)延伸至底板(1)的下表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标准型地板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栓(3)的表面设置有螺纹,所述螺纹有两种方向,所述第一螺母(11)与第二螺母(12)的螺纹方向相反。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标准型地板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套筒(15)的内部设置有空腔(16),所述空腔(16)的内表面设置有塑料薄壁(14),所述空腔(16)的直径与螺栓(3)的直径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标准型地板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数量为多个且均匀分布。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标准型地板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卡(10)与第二螺母(12)转动连接,所述水平卡(10)与支撑杆(4)垂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标准型地板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开孔(6)的内表面固定连接有木板钉(5),所述开孔(6)的数量为多个,所述木板钉(5)延伸至地板(9)的内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标准型地板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仪(7)的上表面与支撑板(8)上表面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