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城市燃气管道安装用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两条互相平行布置的支架杆,所述的支架杆上设置有支腿,两条所述支架杆之间且位于所述支架杆的前、后两端设置有连接杆;
两条所述支架杆之间设置有两组结构相同的升降组件;
所述的升降组件包括托举链,所述托举链的一端与一条所述的支架杆滑动连接,所述托举链的另一端与滑动设置于另一条所述支架杆上的高度调节装置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燃气管道安装用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托举链的一端固定设置有连接板,且所述的连接板通过第一滑动组件与所述的支架杆滑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城市燃气管道安装用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高度调节装置通过第二滑动组件与所述的支架杆滑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城市燃气管道安装用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高度调节装置为吊葫芦,所述吊葫芦的升降链与所述托举链配合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城市燃气管道安装用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吊葫芦的升降链通过挂钩与所述托举链钩挂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燃气管道安装用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腿包括与所述支架杆连接的竖直部,所述竖直部的底端设置有向外侧延伸的支脚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城市燃气管道安装用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竖直部与所述支脚部之间设置有支撑杆。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燃气管道安装用定位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杆的前、后两端均设置有支腿,且位于同一端的两个支腿之间设置有稳固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