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产子舍地板,包括地板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本体(1)包括第一端面(14)、第二端面(15)、第三端面(16)以及第四端面(17),所述第一端面(14)的侧壁固定连接有凸块(3),所述第二端面(15)的侧壁设置有槽口(4);
所述第三端面(16)的侧壁固定连接有连接块(5),所述连接块(5)的侧壁贯穿设置有第一通孔(6)和第二通孔(7),所述第四端面(17)的侧壁设置有凹槽(8),所述凹槽(8)的内部设置有第一固定柱(9)以及第二固定柱(10),所述第一固定柱(9)以及第二固定柱(10)的顶端固定连接有弧形块(11),所述第一固定柱(9)以及第二固定柱(10)的底端固定连接有垫台(12),所述垫台(12)的侧壁与凹槽(8)固定连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产子舍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端面(14)与第二端面(15)相互对立,所述第三端面(16)与第四端面(17)相互对立,所述第一端面(14)、第二端面(15)分别与第三端面(16)以及第四端面(17)相互垂直。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产子舍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本体(1)由pp材质制成。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产子舍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凸块(3)的数量有三个且等距分布在第一端面(14)的侧壁,所述槽口(4)的数量有三个且等距分布在第二端面(15)的侧壁,所述凸块(3)与槽口(4)相配合。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产子舍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通孔(7)的数量有两个且对称位于第一通孔(6)的两侧,所述第一通孔(6)以及第二通孔(7)的端口处设置有凹腔,所述垫台(12)与凹腔相配合。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产子舍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固定柱(9)与第二通孔(7)相配合,所述第二固定柱(10)与第一通孔(6)相配合。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产子舍地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本体(1)的顶面固定连接有防滑块(2),所述防滑块(2)均匀分布在地板本体(1)的顶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