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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2021216673030
申请人: 江西凯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
专利状态:已下证
更新日期:2025-11-06
缴费截止日期: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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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权利要求书:

1.一种非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包括电池盒(1);

设置在电池盒(1)顶部两侧的连接管(2);

固定连接在连接管(2)顶部并与电池盒(1)电连接的灯体(3);

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管(2)的表面固定连接有齿轮(4),所述齿轮(4)的正面设置有齿板(5),所述齿板(5)和齿轮(4)相互啮合,所述电池盒(1)的顶部设置有用于带动齿板(5)移动的结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非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用于带动齿板(5)移动的结构是固定连接在电池盒(1)两侧的立板(6),所述立板(6)的内侧通过轴承活动连接有双向螺杆(7),所述立板(6)的右侧固定连接有减速电机(8),所述减速电机(8)的输出端和双向螺杆(7)固定连接,所述齿板(5)的正面固定连接有套设在双向螺杆(7)表面的螺套(9),所述螺套(9)和双向螺杆(7)螺纹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非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盒(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套设在连接管(2)表面的支架(10),所述连接管(2)表面的顶部与底部均固定连接有位于支架(10)两侧的限位环(11)。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非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环(11)的内侧固定连接有套设在连接管(2)表面的压簧(12),所述压簧(12)远离限位环(11)的一侧与支架(10)的顶部接触。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非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盒(1)的正面固定连接有挡板(13),所述齿板(5)和齿轮(4)均位于挡板(13)的背面。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非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螺套(9)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支撑轮(14),所述支撑轮(14)远离螺套(9)的一侧延伸至电池盒(1)的正面并与挡板(13)的表面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