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河道水环境处理装置,包括设置在河道排污口处的净化池,所述净化池具有与废水排污口接通的进水口、与河道连通的出水口,所述净化池中设置有曝气单元,所述曝气单元包括主管、与主管连通并设置在净化池中的支管、设置在所述支管上的曝气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曝气单元还包括设置在净化池中并沿支管方向延伸的支撑结构,所述净化池的池口边缘处设有沿净化池边缘延伸的安装槽,所述安装槽中可拆设有安装座,所述安装槽位于净化池一侧的侧边设有导向调节槽,所述导向调节槽中设有用于连接所述安装座和支撑结构的调节组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河道水环境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调节组件包括套筒件、伸缩件和连接件,所述套筒件与安装座固定连接,且具有开口方向朝向支撑结构的空腔,所述伸缩件装配在所述空腔中,所述伸缩件于空腔外部的一端设有定位凸块,所述连接件的一侧所述支撑结构固定连接、另一侧与所述定位凸块定位配合并通过螺栓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河道水环境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凸块为圆台状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河道水环境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件上于定位凸台的外周均匀分布有多个用于与所述螺栓连接的螺纹孔。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河道水环境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座具有深入安装槽中的导向部、位于安装槽外部的限位部,所述限位部的宽度大于安装槽的槽口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