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动车的桌子,其特征在于:包括桌板本体、转轴、支撑杆、夹持部,所述转轴位于所述桌板本体的侧边,所述支撑杆的一端套设在所述转轴上以沿所述转轴转动,所述支撑杆的另一端与所述夹持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动车的桌子,其特征在于:所述桌板本体的侧边设有滑槽,所述滑槽的两端设有挡块,所述滑槽内设有滑动部件,所述转轴设置在所述滑动部件上以沿滑槽滑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动车的桌子,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动部件为滚轮,所述转轴固定设置在所述滚轮的内轴上。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动车的桌子,其特征在于:所述挡块为可拆卸的盖体,所述盖体盖合在所述滑槽两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动车的桌子,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为可折弯杆。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动车的桌子,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为伸缩杆,所述支撑杆包括内杆和外杆,所述内杆嵌于所述外杆内以沿外杆滑动。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用于动车的桌子,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部包括:
夹持部本体,所述夹持部本体内具有空腔,所述夹持部本体的侧壁上设有通孔;
以及至少两个夹臂组件,所述夹臂组件包括卡口、限位板、导杆、弹簧,所述卡口用以夹持固定,所述导杆穿过所述通孔,所述导杆在所述空腔外的一端与所述卡口相连,所述导杆在所述空腔内的一端与所述限位板相连,所述弹簧用以给所述夹臂组件提供夹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