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动代步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代步车包括底板、可转动设置于所述底板前端的转向轴、可转动设置于所述底板后端的转动轴、设置于所述转向轴两端的前轮、设置于所述转动轴两端的后轮,所述底板上还设有驱动电机、以及与所述驱动电机电连接的可充电电源,所述转动轴上设有第一传动齿轮,所述驱动电机的输出轴上设有第二传动齿轮,所述第一传动齿轮和第二传动齿轮上套设有第一齿轮皮带,所述底板上还设有与所述底板固定连接的支撑杆,所述支撑杆顶端设有座椅,所述座椅第一侧设有第一扶手,所述座椅第二侧设有第二扶手,所述第二扶手端部设有与所述驱动电机电连接并用于控制所述驱动电机的控制面板,所述底板上位于所述座椅前端还设有用于控制所述转向轴转向的转向杆,所述转向杆顶端设有方向盘,所述底板上盖设有盖板,所述盖板固定盖设于所述可充电电源和驱动电机上方,所述盖板上设有可供所述支撑杆穿过的第一通孔和可供所述转向杆穿过的第二通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代步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第一侧设有用于支撑所述第一扶手的第一支杆,所述座椅第二侧设有用于支撑所述第二扶手的第二支杆,所述第一支杆与所述第一扶手垂直固定连接,所述第二支杆顶端与所述第二扶手端部可转动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代步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扶手上设有穿过所述第二扶手侧壁并与所述第二支杆抵接的锁紧螺栓,所述第二扶手侧壁上设有可供所述锁紧螺栓穿过并螺接的螺纹孔。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代步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第二支杆和第二扶手均为中空结构,所述控制面板与所述驱动电机通过导线电连接,所述导线设置于所述支撑杆、第二支杆和第二扶手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代步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第一侧设有与所述座椅的椅板垂直固定连接的第一挡泥板,所述座椅第二侧设有与所述座椅的椅板垂直固定连接的第二挡泥板。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代步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座椅后背上固设有收纳箱,所述收纳箱顶部设有与所述座椅或收纳箱可转动连接并盖设于所述收纳箱上的箱盖。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动代步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收纳箱底部设有与所述座椅固定连接并用于支撑所述收纳箱的支撑板。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动代步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箱盖第一侧与所述座椅或收纳箱通过活页可转动连接,所述箱盖第二侧与所述收纳箱通过锁扣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