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骨外科用骨折手术后用恢复矫正装置,包括矫正架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矫正架本体(1)上部设有护绑机构,所述矫正架本体(1)上表面的左部与护绑机构之间活动贴合有支架(13),所述矫正架本体(1)上表面的右部设有短卡机构,所述矫正架本体(1)的下部设有长接机构;
所述护绑机构包括弹力板(11),所述弹力板(11)位于矫正架本体(1)内,所述弹力板(11)左部的内表面套接在支架(13)外,所述弹力板(11)后部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把手(12),所述弹力板(11)和矫正架本体(1)右表面的上部均贯穿开设有卡槽(1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骨外科用骨折手术后用恢复矫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短卡机构包括顶板(16),所述顶板(16)内表面固定连接有弹簧一(17),所述弹簧一(17)的前表面固定连接有卡板(18)。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骨外科用骨折手术后用恢复矫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16)位于矫正架本体(1)与弹力板(11)之间的卡槽(15)内,所述顶板(16)的下面固定连接有弹簧二(19),所述弹簧二(19)的下表面固定连接在矫正架本体(1)内表面卡槽(15)的底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骨外科用骨折手术后用恢复矫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矫正架本体(1)后部的下表面开设有五个连接槽(2),每个所述连接槽(2)的形状均为T字形。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骨外科用骨折手术后用恢复矫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长接机构包括插杆(21),所述插杆(21)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指托(24),所述插杆(21)前部的内表面固定连接有两个弹簧三(23),两个所述弹簧三(23)的相背离面均固定连接有弹板(22)。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骨外科用骨折手术后用恢复矫正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插杆(21)位于连接槽(2)内,所述指托(24)的前表面与矫正架本体(1)的后表面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