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国画或书法创作使用可移动带收纳画桌,其特征在于,包括画桌本体和四个桌脚,所述画桌本体设置为矩形体,四个所述桌脚分别与所述画桌本体的一面的四个角一一对应连接,所述画桌本体具有一正面、与正面相对设置的背面以及连接正面与背面的两侧面,所述画桌本体的正面开设有若干矩形孔,各所述矩形孔内分别滑动设置有抽屉,所述画桌本体的两侧面分别设置有超声波洗笔箱,所述画桌本体的表面铺设有毛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国画或书法创作使用可移动带收纳画桌,其特征在于,所述抽屉包括两个第一抽屉、两个第二抽屉和宣纸抽屉,一所述第一抽屉和一所述第二抽屉一上一下位于所述画桌本体的正面的一端,另一所述第一抽屉和另一所述第二抽屉一上一下位于所述画桌本体的正面的另一端,所述第一抽屉的深度小于所述第二抽屉的深度,所述宣纸抽屉位于所述画桌本体的正面的中部,且所述第一抽屉的容积和所述第二抽屉的容积均小于所述宣纸抽屉的容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国画或书法创作使用可移动带收纳画桌,其特征在于,所述宣纸抽屉的内壁设置有防潮层。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国画或书法创作使用可移动带收纳画桌,其特征在于,所述毛毡的材质为羊毛。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国画或书法创作使用可移动带收纳画桌,其特征在于,所述超声波洗笔箱的底部设置有超声波发生器,所述超声波洗笔箱的外侧壁上设置有防振垫。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国画或书法创作使用可移动带收纳画桌,其特征在于,所述画桌本体的边缘的表面光滑设置,且所述画桌本体的转角处设置成圆角。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国画或书法创作使用可移动带收纳画桌,其特征在于,四所述桌脚的底部分别安装有万向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国画或书法创作使用可移动带收纳画桌,其特征在于,各所述万向轮上设置有自锁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