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执法记录仪的防雨结构,包括记录仪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记录仪本体(1)的前侧固定连接有摄像头(3),所述摄像头(3)的前侧活动连接有防护壳(4),所述防护壳(4)的右侧固定连接有固定块(9),所述摄像头(3)的右侧固定连接有壳体(8),所述壳体(8)的内壁固定连接有限位机构(2),所述限位机构(2)的前侧贯穿至壳体(8)的前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执法记录仪的防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机构(2)包括弹簧(201),所述弹簧(201)的后侧与壳体(8)的内壁固定连接,所述弹簧(201)的前侧固定连接有活动板(202),所述活动板(202)的前侧固定连接有限位杆(203),所述限位杆(203)的前侧贯穿至壳体(8)的前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执法记录仪的防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记录仪本体(1)的顶部活动连接有防护垫(6),所述防护垫(6)底部的两侧均固定连接有魔术贴(7),所述防护垫(6)通过魔术贴(7)与记录仪本体(1)活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执法记录仪的防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3)前侧的左侧固定连接有转杆(12),所述防护壳(4)后侧的左侧开设有与转杆(12)配合使用的活动槽(13)。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执法记录仪的防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8)的前侧开设有活动孔(11),所述活动孔(11)与限位杆(203)配合使用。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执法记录仪的防雨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块(9)的后侧开设有与限位杆(203)配合使用的限位孔(10),所述防护壳(4)的前侧开设有通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