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子信息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顶板,所述顶板的下表面固定连接有用于电子信息显示作用的显示部件,所述显示部件的两侧固定连接有用于移动作用的移动部件;
所述显示部件包括数码板、第一固定柱、电子显示箱、电子显示屏、通风口和散热口配套组成,所述顶板的下表面固定连接有第一固定柱,所述顶板的下表面固定连接有数码板,所述数码板的下表面固定连接有电子显示箱,所述电子显示箱的内壁固定连接有电子显示屏,所述电子显示箱的两侧均设置有通风口,所述电子显示箱的两侧均设置有散热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子信息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动部件包括第二固定柱、支撑柱、支撑板、转轴、第三固定柱和滚轮配套组合,所述电子显示箱的一侧固定连接有支撑柱的一端,所述支撑柱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第二固定柱,所述第二固定柱的两侧固定连接有转轴,所述转轴的外表面固定连接有支撑板的一端,所述支撑板的一侧与第二固定柱的一侧贴合,所述第二固定柱的下表面固定连接有第三固定柱,所述第三固定柱的下表面滑动连接有滚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电子信息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板的形状为三棱柱,且所述顶板的宽度大于电子显示箱的宽度,所述顶板通过第一固定柱与显示部件进行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电子信息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数码板位于电子显示箱上表面的中心位置,所述电子显示箱的两侧均设置有通风口和散热口,所述第一固定柱的数量为两组,且两组所述第一固定柱均关于电子显示箱中心对称。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电子信息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和转轴的数量为两组,且两组所述支撑板和转轴均关于移动部件中心对称,所述移动部件数量为两组,且两组所述移动部件均关于电子显示箱中心对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