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沉浸式商品混凝土生产厂站的骨料上料系统,包括多个下端均设置有第一出料控制部(2)的骨料塔(1),所述第一出料控制部(2)用于控制骨料塔(1)下端骨料出口的通断状态;还包括转运系统,所述转运系统用于承接来自所述骨料出口所输出物料,并转移至厂站的搅拌主机楼,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运系统包括轨道(4)及第一料斗(3),所述轨道(4)依次经过各骨料塔(1)的下方;所述第一料斗(3)通过轮组(8)安装于轨道(4)上,且第一料斗(3)通过所述轮组(8)实现沿着轨道(4)行走,且在所述行走的过程中,所述第一料斗(3)可依次由各骨料出口的正下方掠过;还包括可承接来自第一料斗(3)所输出物料的第二料斗(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沉浸式商品混凝土生产厂站的骨料上料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驱动所述第一料斗(3)沿着轨道(4)运动的驱动机构(5),所述驱动机构(5)包括用于牵引第一料斗(3)的传动带(7)、用于驱动传动带(7)执行牵引动作的动力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沉浸式商品混凝土生产厂站的骨料上料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带(7)通过带轮张设于轨道(4)上,且传动带(7)的延伸方向与轨道(4)的延伸方向相同;所述第一料斗(3)固定于传动带(7)上,所述动力源为用于驱动带轮转动的驱动电机。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沉浸式商品混凝土生产厂站的骨料上料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料斗(3)为上端尺寸大于下端尺寸的喇叭口状结构,还包括安装在第一料斗(3)上的第二出料控制部(9),所述第二出料控制部(9)用于控制第一料斗(3)下端开口的通断状态;
所述第二料斗(6)为上端为锥形段且上端为锥形段的大端的容器;
在第一料斗(3)沿着轨道(4)行走的过程中,第一料斗(3)的下端开口可由第二料斗(6)上端开口的正上方掠过。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沉浸式商品混凝土生产厂站的骨料上料系统,其特征在于,在轨道(4)的长度方向上,第二料斗(6)设置在轨道(4)的中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沉浸式商品混凝土生产厂站的骨料上料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料斗(3)及第二料斗(6)的数量均为多个,且各第一料斗(3)均可单独运行。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沉浸式商品混凝土生产厂站的骨料上料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入口端位于第二料斗(6)中的提升机构,所述提升机构用于将第二料斗(6)中的物料提升至厂站的搅拌主机楼中。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沉浸式商品混凝土生产厂站的骨料上料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安装于第一料斗(3)上或骨料塔(1)上的计量传感器,所述计量传感器用于测量第一料斗(3)所承接的来自骨料塔(1)的物料的量;还包括与所述计量传感器信号连接的中控系统,还包括与所述中控系统信号连接的第一出料控制部(2);所述中控系统接收来自计量传感器的测量值,并通过所述测量值,控制第一出料控制部(2)工作。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用于沉浸式商品混凝土生产厂站的骨料上料系统,其特征在于,各骨料塔(1)均匹配有可旋启开闭的顶盖,所述可旋启开闭为:顶盖在水平面上转动平移实现开闭,且顶盖可旋启开闭为顶盖的局部,且在旋启开闭的过程中,该部分顶盖支撑于相对于骨料塔(1)位置固定的顶盖上;各骨料塔(1)中均设置有用于监测其内物料含量的检测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