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市政道路防护缓冲护栏,包括底座(1)、垂直设置于所述底座(1)上的立柱(2)以及水平设置于所述立柱(2)上的护栏杆(3),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2)上开设有条形槽(21),所述条形槽(21)的延伸方向与所述立柱(2)的高度方向相一致,所述条形槽(21)远离所述底座(1)一侧贯穿所述立柱(2),所述护栏杆(3)的两端设置有可插接于所述条形槽(21)内的限位块(4),所述护栏杆(3)至少设置有两根,至少两根所述护栏杆(3)沿所述立柱(2)的高度方向间隔设置,所述条形槽(21)内插设有用于在高度方向上对所述护栏杆(3)进行定位的定位条(5),至少两根所述护栏杆(3)分别位于所述定位条(5)的两端,所述定位条(5)通过螺栓固定于所述立柱(2)上,所述立柱(2)顶部设置有锁定帽(9),通过所述锁定帽(9)对所述条形槽(21)的上端口进行密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市政道路防护缓冲护栏,其特征在于:所述条形槽(21)的横截面呈燕尾型,且所述条形槽(21)槽口处的宽度小于所述条形槽(21)槽底处的宽度,所述限位块(4)横截面的形状为与所述条形槽(21)横截面的形状相对应的燕尾型,所述定位条(5)横截面的形状与所述限位块(4)横截面的形状相一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市政道路防护缓冲护栏,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条(5)上设置有拉环(51),所述拉环(51)位于所述定位条(5)远离所述立柱(2)一侧。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市政道路防护缓冲护栏,其特征在于:所述护栏杆(3)上设置有支杆(6),所述支杆(6)通过连接组件可拆卸安装于所述护栏杆(3)上,所述支杆(6)的长度方向垂直于所述护栏杆(3)的长度方向。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市政道路防护缓冲护栏,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组件包括固定于所述护栏杆(3)上的第一夹块(31)以及转动连接于所述护栏杆(3)上的第二夹块(32),所述第一夹块(31)与所述第二夹块(32)配合将所述支杆(6)固定于所述护栏杆(3)上,将所述第二夹块(32)转动到锁定位置时,通过螺栓将所述第二夹块(32)固定于所述第一夹块(31)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市政道路防护缓冲护栏,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杆(6)上设置有缓冲件,所述缓冲件包括防护板(7),所述防护板(7)通过板簧螺母(8)与螺栓固定于所述支杆(6)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市政道路防护缓冲护栏,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板(7)设置有两块,两块所述防护板(7)对称设置于所述立柱(2)的两侧。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市政道路防护缓冲护栏,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的承载面上开设有内螺纹孔(11),所述立柱(2)靠近所述底座(1)的端部设置有与所述内螺纹孔(11)相适配的外螺纹柱(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