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木地板加工用防护转运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设置在底座上的若干个第一电动伸缩杆、与第一电动伸缩杆的输出轴的上端相连接的承载槽、与承载槽的后端铰接并能够与承载槽卡接的盖板、设置在承载槽上端外侧壁上的若干个第二电动伸缩杆、设置在第二电动伸缩杆的输出轴上端的且能够套设在承载槽外侧的延伸挡槽、设置在盖板外侧壁上的若干个第三电动伸缩杆、设置在第三电动伸缩杆的输出轴上端的防护挡板、设置在承载槽上且用于对盖板进行固定的固定螺栓、设置在盖板上且与固定螺栓相适配的插孔、设置在盖板上的把手、设置在底座底部拐角处的行走轮和设置在底座上的推杆。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地板加工用防护转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电动伸缩杆有四个,四个所述的第一电动伸缩杆分别设置在底座顶部的拐角处;所述第二电动伸缩杆有三个,三个所述的第二电动伸缩杆分别设置在承载槽的三个侧端外壁上;所述第三电动伸缩杆有两个,两个所述的第三电动伸缩杆分别设置在盖板外侧壁的两端。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木地板加工用防护转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轮为带轮刹的万向轮。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木地板加工用防护转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螺栓为手拧螺栓。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木地板加工用防护转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的外侧壁上还设置有安装箱,所述安装箱中设置有微型控制器,所述微型控制器分别与第一电动伸缩杆、第二电动伸缩杆、第三电动伸缩杆信号连接,所述安装箱上还设置有用于使得第一电动伸缩杆的输出轴伸长的第一开关、用于使得第一电动伸缩杆的输出轴缩短的第二开关、用于使得第二电动伸缩杆的输出轴伸长的第三开关、用于使得第二电动伸缩杆的输出轴缩短的第四开关、用于使得第三电动伸缩杆的输出轴伸长的第五开关、用于使得第三电动伸缩杆的输出轴缩短的第六开关,所述第一开关、第二开关、第三开关、第四开关、第五开关和第六开关均分别与微型控制器电性连接。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木地板加工用防护转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箱中还设置有蓄电池,所述蓄电池分别与第一电动伸缩杆、第二电动伸缩杆、第三电动伸缩杆、微型控制器、第一开关、第二开关、第三开关、第四开关、第五开关和第六开关电性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