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保护性强的木地板起翘装置,包括支撑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板(1)底部的四角均固定连接有支腿(2),所述支撑板(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传动箱(3),所述支撑板(1)的内部固定连接有螺套(4),所述螺套(4)的内部螺纹连接有螺杆(5),所述螺杆(5)的底端固定连接有吸盘(6),所述吸盘(6)的左侧通过连接带活动连接有气塞(7),所述传动箱(3)内壁后侧的左侧固定连接有电机(8),所述电机(8)的底部设置有传动机构(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保护性强的木地板起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动机构(9)包括蜗杆(91)和蜗轮(92),所述蜗杆(91)固定连接在电机(8)的输出端,所述蜗杆(91)的前端通过轴承与传动箱(3)内壁的前侧活动连接,所述蜗轮(92)固定连接在螺杆(5)的表面,所述蜗轮(92)位于传动箱(3)的内部,所述蜗杆(91)与蜗轮(92)啮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保护性强的木地板起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腿(2)的底部固定连接有固定套(10),所述固定套(10)的宽度大于支腿(2)的宽度,所述固定套(10)由橡胶制成。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保护性强的木地板起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蜗杆(91)表面的前侧与后侧均通过轴承活动连接有固定块(11),所述固定块(11)的左侧与传动箱(3)内壁的左侧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保护性强的木地板起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杆(5)的表面固定连接有限位环(12),所述限位环(12)位于蜗轮(92)的顶部,所述限位环(12)与蜗轮(92)配合使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保护性强的木地板起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杆(5)的顶端贯穿至传动箱(3)的顶部,所述螺杆(5)表面的顶部套设有限位套(13),所述限位套(13)的底部与传动箱(3)的顶部固定连接。